事项。
柳一静知道舒玟需要时间消化。本来签人前起码要看下新人实力,但是她今天见舒玟的眉眼可塑性极高,非常适合大荧屏,立刻决定省去其他多余步骤。
“你唔使即刻答我,我同你讲下我的条件。”
柳一静从包里拿出一张纸,推过来一张手写的清单。
舒玟低头看了一眼,上面列着几行字——
柳一静·经纪条件
一、全权代理演艺事务(唱片合约谈判、演出安排、广告代言、影视接洽)
二、合约期限三年,期满优先续约
三、分成比例:第一年七三(经济人三),第二年六-四(经济人四),第三年五五
四、提供形象定位、宣传策略、商务谈判、日常行程管理
五、个人承担:化妆造型、交通差旅、生活开支
舒玟看着那张纸,手指在“五五”那两个字上停了一下。三年,从七三到五五,这个条件对新人来说非常优厚,甚至可以说是“超出行业标准”的。看得出经纪人不缺钱,但是想放长线钓大鱼,赌的是她会红。
“你不怕我唱歌唱不好、演戏也演不好吗?”舒玟抬起头看着柳一静。
“我在这行做过二十几年,自认眼光还不错,我话你会红,你就会红。”柳一静一脸平静地说出霸气无比的话,然后接着道,“要是我这次被雁啄了眼,那也愿赌服输,不怪别人。”
舒玟把纸放下,“既然柳小姐这么信我,我也信自己。我们详细谈谈。”
能和梁爱莲认识这么久,想必圈内的资源不会差。但是,首先她要搞清楚,这个七成是什么的七成。是所有收入的七成,还是扣掉成本之后的七成?经纪公司的成本又包括什么?化妆造型、交通差旅、生活开支是自己出,但是以后如果需要法律支持,这些算谁的?比如她接了一支广告,酬劳一万块,是直接分走三千,剩下七千归她,还是会先扣掉拉拉杂杂的花费再七三分,这两者差很多。
就像小韩公司的合约以前非常苛刻,艺人收入要先扣除制作成本、宣传费、培训费,剩下的才是可分配收入。公司拿大头,她们拿小头。往往还没出道,就已经倒欠公司几亿韩元的培训费了。后来随着时代发展,条约才合理点。
还有解约条款。如果合作不愉快,她能不能走?走了之后,已经录好的歌归谁?已经接的广告合约怎么处理?三年合约期满,如果她不想续约,柳一静的优先续约权怎么解释,是“同等条件下优先续约”,还是“不管别人给什么条件,你都得先跟我续,除非我主动放弃”。
最后就是海外市场,香江娱乐产业在发达,但受限于人口,制唱片卖得再好也不过小几十万张,比如去年年度冠军卖了35万张。但如果能拓展东南亚、日本等市场,那就不一样了。柳一静有没有海外资源?能不能把她的歌卖到马来西亚、新加坡?如果没有,那么条约最好标注经济约生效的区域。
柳一静把那张清单翻过来,空白的一面朝上,从随身携带的包里抽了一支笔,一一回答舒玟关心的问题。
“第一个问题,分成按照总收入分。化妆造型、交通差旅由你承担,公司行政、办公、人工算我的。”
“第二个问题,解约也很简单。第一年任何一方提前三个月通知,可无条件解约;第二年若我搞不到至少一个影视合约或一份广告代言,你随时可以解约;第三年若双方未能就续约条件达成一致,合约期满自动终止,不设优先续约权。”
可能是看出了舒玟的谨慎,柳一静也做出了让步,取消原先写的“期满优先续约”。
“最后一个问题,台湾我有人。滚石同飞碟我都有认识嘅制作人。你出到国语碟,我可以帮你过去宣传。日本我未正式做过,但我同日本几间唱片公司嘅版权部有来往。你的歌如果有人要cover,我帮你倾谈。”
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