血液(4 / 5)

偏偏就是这个又土又糙的乡下少女,一来就成了班花,甚至校花,长得漂亮,成绩还比表姐好,表姐可讨厌死她了。

沈慎手里拿着瓷碟,瓷碟上沾着那团黑乎乎的膏状物,并不因她的拒绝而放弃,安静等待。

对于这种有钱人来说,时间不都是很宝贵的吗?

为什么他居然还有闲心关注一个小保姆微不足道的腿伤。

可能,他就是这样一个善良的有钱人吧。

也可能是因为自己长得太美了。

呸呸,想什么!

任思议不好意思再推辞,乖乖弯腰,将阔腿裤边重新卷起来,露出了微微渗血的膝盖。

浓郁的血腥味扑面而来。

纵然是沈慎,也仿佛有些抵御不住,瞳孔微缩了一下,呼吸变得滞重,犬齿发痒。

好甜!好甜的味道。

他记不得多少年没遇到过如此香甜的味道。

他看了她一眼,少女还在专心致志地卷裤脚。

她的清丽干净的小脸蛋,完全配得上如此香甜可口的气味。

沈慎强迫自己收敛逸散的心神,单膝半蹲在她面前,将覆着药膏的纱布贴上了她的伤口,按压严实。

任思议有点飘飘然。

一个坐拥中央公园大别墅的顶级富豪,还是个极品大帅哥,居然,蹲下来给她处理擦伤。

任思议这辈子都没被人如此细致地对待过。

像在做梦。

她下意识地要接过纱布自己弄,沈慎喃了声:“别动。”

带着点温热的鼻息,拂过她膝盖裸露的皮肤,任思议全身僵了僵。

碰到他手的她,立马缩回手。

他手好凉。

像前几天任思议在爬行馆摸到的守宫蜥。

黑乎乎的膏体,透着丝丝凉意,原本隐隐的刺痛感瞬间被压了下去。

“这是什么药啊?”任思议从来没见过。

“云南白药。”沈慎剪掉绷带,淡淡道,“加了点其他草药。”

能够抑制她身上强烈血腥气的草药。

如果她再这样伤口外露,到处闲逛,恐怕他弟弟会疯。

他…也会。

沈慎不由得对她产生了好奇:“你以前受过伤吗?”

“受过啊,我小时候经常受伤。”

“那你还能活到现在。”他挑挑眉。

“老板,你说的这是什么话。”任思议坐直了身体,“皮外小伤也不会死翘翘吧。”

小伤不会死,但她的血液太异常了,一定会招来他的同类。

比如今晚。

“以前我在农村很顽皮的,爬树摘李子,跟臭男生打架,上山放羊。”任思议随口说道,“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。”

“农村?”

“对啊,我是农村来的。”任思议大大方方地承认,“不过我照顾人还是有一套的,我奶奶以前干农活扭伤了腰,都是我照顾她,你完全可以放心。”

“什么时候来南市。”

“两年前,来读书。”

“期间有受伤?”

任思议想了想,摇头:“好像没有了。”

离开了农村进了城,任思议的生活翻天覆地。

城里不能爬树摘果子,不能摸鱼,也没有羊群给她放…

每天就是学习学习学习…她的基础不好,所以十分刻苦努力,一放学就回家写作业了,也没机会在外面野玩了。

沈慎明白了。

同类几乎聚集在大城市,乡下人口稀少,极少有同类出没。

算她幸运,保住了性命。

“二十四小时内不要沾水。”他收起药箱,提醒了一句。

“哦,好,谢谢老板,您真是个好人。”

“还有,为了你的小命着想,不要轻易让自己受伤。”

“呃…”任思议觉得他说话怪夸张的。

她又不是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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