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7章 交易(2 / 2)

个虚假壮汉,抄起手里的卫士长矛就把周围隐藏的飞天头骨给毙了。

接着站成一列,多馀的一句话都没有。

在他们眼中,阿斯塔特就是叛徒,剩下的就是还未叛变的叛徒。

哪怕是被帝皇关注的壮汉,也是未来的叛徒。

而这队禁军是强尼强烈要求的,黄皮子本来想直接来一队e魔军,被强尼死皮赖脸的给换了,不然他就要撂挑子。

e魔军虽然是黄皮子家的,但辨识度不高啊,万一船上有人不认,那不就完犊子了吗,干活前还得先打一场内战不成?

玉米精就不一样了,礼拜堂帝皇画象旁边必有,是个帝国人都认识,辨识度极高,自己说自己不是跟帝皇混的都没人信。

而另一边出来的人也很有辨识度,不过不是强尼想象中的守密者,而是色孽神选—卢修斯。

卢修斯,变态中的变态,混沌四冠军里最恶心之人,纯纯的屑!

靠着色孽给的无限夺舍复活机制挂,疯狂找狠人单挑然后用自己的机制杀死对手,然后对被锁在自己盔甲上被夺舍的对手灵魂发癫。

但也不是没办法收拾,感到快乐或者愉悦都会他被夺舍复活,简单来说就是不能爽。

只要把这变态当路边的一条砍死,没有任何心理波动,他就没办法,只有回去等复活条,要么附身其他已经准备好的身体。

第一个杀死卢修斯的暗鸦守卫狠人尼康纳·沙罗金,没被这变态机制影响到一丝,因为沙罗金认为踢死路边一条并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。

所以说,这变态的梦想,也只能是梦想了,占据原体的身体。

原体会因为能打得过一个三岁小孩开心吗?最多只会觉得他恶心。

爽是一个很抽象的概念,觉得砍人很爽的人,多少也有些大病了。

恐虐砍人的时候很爽,奸奇获得知识的过程很爽,纳垢乐呵呵的也是一种爽,所以他的能力也是有上限的。

卢修斯舔了舔嘴唇,用一种意义不明的目光看着强尼。

(卢变态)

用触须手臂缠着的一个盒子递了过来。

“你好香啊,我未来的兄弟。

要数数看吗,二十七颗基因种子,找二十七个新兵还费了我一番功夫。”

强尼暗骂一声,玛德,死变态,这些玩意还是新鲜的。

“谁是你兄弟,别乱认亲戚,我是圣吉列斯家的。”

“呵呵,都一样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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